客户服务热线

15899152666

在线客服

公司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司动态

【安全知识】液氨使用的安全常识
时间:2017-02-24 17:47   浏览:

 

液氨的毒性

液氨,又称为无水氨,是一种无色液体,有强烈刺激性气味。氨作为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为运输及储存便利,通常将气态的氨气通过加压或冷却得到液态氨。液氨易溶于水,溶于水后形成铵根离子NH4 、氢氧根离子OH-,呈碱性的碱性溶液。液氨多储于耐压钢瓶或钢槽中,且不能与乙醛、丙烯醛、硼等物质共存。液氨在工业上应用广泛,具有腐蚀性且容易挥发,所以其化学事故发生率很高。


中毒症状

1.吸入

吸入是接触的主要途径。氨的刺激性是可靠的有害浓度报警信号。但由于嗅觉疲劳,长期接触后对低浓度的氨会难以察觉。

(1)轻度吸入氨中毒表现有鼻炎、咽炎、气管炎、支气管炎。患者有咽灼痛、咳嗽、咳痰或咯血、胸闷和胸骨后疼痛等。

(2)急性吸入氨中毒的发生多由意外事故如管道破裂、阀门爆裂等造成。急性氨中毒主要表现为呼吸道粘膜刺激和灼伤。其症状根据氨的浓度、吸入时间以及个人感受性等而轻重不同。

(3)严重吸入中毒可出现喉头水肿、声门狭窄以及呼吸道粘膜脱落,可造成气管阻塞,引起窒息。吸入高浓度可直接影响肺毛细血管通透性而引起肺水肿。


2.皮肤和眼睛接触

低浓度的氨对眼和潮湿的皮肤能迅速产生刺激作用。潮湿的皮肤或眼睛接触高浓度的氨气能引起严重的化学烧伤。

皮肤接触可引起严重疼痛和烧伤,并能发生咖啡样着色。被腐蚀部位呈胶状并发软,可发生深度组织破坏。

高浓度蒸气对眼睛有强刺激性,可引起疼痛和烧伤,导致明显的炎症并可能发生水肿、上皮组织破坏、角膜混浊和虹膜发炎。轻度病例一般会缓解,严重病例可能会长期持续,并发生持续性水肿、疤痕、永久性混浊、眼睛膨出、白内障、眼睑和眼球粘连及失明等并发症。多次或持续接触氨会导致结膜炎。


3. 轻度中毒:

吸入较多氨气,可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咳痰等,并可伴有轻度头晕、头痛、乏力等,眼结膜、鼻黏膜、咽部充血水肿,肺部有干性啰音。


4 中度中毒:

吸入高浓度的氨气后,立即出现咽部烧灼痛、声音嘶哑、剧烈咳嗽、咳痰、有时伴带血丝痰;胸闷、呼吸困难,常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及乏力等,眼结膜和咽部明显充血、水肿,亦可有喉头水肿,呼吸频速、轻度发绀。肺部有干、湿性啰音。


5. 重度中毒:

吸入较长时间高浓度的氨气后,出现频繁的剧烈咳嗽、咳大量粉红色泡沫状痰,有时从鼻孔涌出;同时有胸闷、呼吸困难等表现。肺水肿出现时间较早,最短时间为15分钟,一般在1~6小时,个别病例中毒后30小时出现肺水肿,并常伴有喉头水肿、心悸、烦躁、恶心、呕吐或谵妄、昏迷、休克,亦可有心肌炎或心力衰竭。中毒后3~7天,气管、支气管黏膜坏死、脱落,呈块状、条状,有的呈树枝状,同一患者可间断数次咯出坏死脱落的气管或支气管黏膜。常并发继发感染,体温增高。口腔、咽部黏膜充血、水肿、糜烂,白色假膜形成,呼吸窘迫,明显发绀。双肺满布干、湿啰音。

眼接触液氨或高浓度氨气可引起灼伤,严重者可发生角膜穿孔。皮肤接触液氨可致灼伤。



现场安全管理要求

1. 氨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应设置水喷淋系统。

2. 在厂区内显著位置应设风向标。

3. 压力容器、非专业操作人员免进区域、关键操作部位等应设置安全标识。

4. 作业现场应配置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5. 企业应建立健全并落实液氨使用的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6. 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上岗。

7. 企业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液氨使用管理及应急处置等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

8. 企业应建立健全液氨泄漏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9. 企业应建立设备管理档案,有完善的制冷设备设施维护管理记录。

10. 氨制冷机房应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产品展示 | 物流运输 | 新闻中心 | 联系我们 | 服务范围 | 企业理念

地址:新疆伊犁州奎屯市—沙湾街129幢   电话:15899152666   传真:0992-3260888
Copyright 2014~2022 奎屯天速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新ICP备15003623号-1  公安备案号:新公网安备 65400302654061号  

  • 更多